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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风险提示”功能上线!

上海市税务局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风险提示”功能上线!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发布时间:2019-04-24


  市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中,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已开发完成,并在4月22日正式上线。

  一、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概述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在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送申报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向其提供风险提示服务。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

  二、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

  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查帐征收,且通过eTax电子申报客户端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三、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流程

  (一)纳税人在eTax电子申报客户端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后,在发送界面点击“政策风险提示”按钮,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二)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三)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点击“政策风险提示”按钮,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纳税人可以多次选择接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自身不存在涉税风险。

  四、注意事项

  (一)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二)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

  (三)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纳税人须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通过电子申报客户端报送。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四)上线之前纳税人已经完成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系统暂无法提供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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