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睛"看税收:当好税收"翻译"应对涉税舆情
2015-06-15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今年,湖北省国税局聘请了首届9名专家评论员,为税收发展改革工作支招。这9名专家评论员在财税经济、公共理论和新闻传播等领域均享有一定知名度,具有敏锐的感知度和前瞻思维,同时熟悉媒体运作及舆情应对。湖北省国税局旨在通过向他们借智、借力,讲好税收故事,正确引导舆论,传播税收正能量,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上任伊始,专家评论员就结合当前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税收宣传该怎么做
同讲税收故事
谢双林: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向媒体提供更多信息是好事。但关键是用什么方式,怎样提供,提供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好故事,事半功倍”。湖北省国税局帮助华新水泥公司境外维权就是一个精彩的税收故事。
一方面,税务机关要学会同媒体打交道,以诚相待,毕竟绝大多数媒体的管理都是很规范的。另一方面,媒体讲税收故事,要把话讲清楚,宣传过程中要有风险意识,该谨慎的地方不能“任性”。
正面引导舆论
庞凤喜:税收越来越重要,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税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税务机关要学会善用媒体,将来自企业和基层的问题及时收集起来,为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大家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税收,让老百姓乐于接受。比如,开征房地产税,最终是可以让所有人受益的,这就需要通过媒体向老百姓讲清楚,让大家共同去为它付出一定的成本。
同时,要善于正面引导媒体。媒体受众面大、传播速度快,但一些媒体喜欢“博眼球”,比如说之前的“月饼税”、“馒头税”,这些字眼非常容易引起百姓反感。这种宣传歪曲了税收,恶化了征纳关系,需要积极引导。
媒体要讲原则
魏劲松:税务机关需要主动加深与媒体的沟通,巧妙借助大众传媒传播自身的理念和作为,赢得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媒体,也要以公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媒体在税务形象塑造中的作用。
在税收宣传中,媒体要坚持三项原则:
正能量。媒体既不能坚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无用论”,也不能一味地抬高税收的作用。税收宣传报道一定要慎重,切不能为了创新题材,搞所谓轰动效应,制造假新闻。
建设性。记者应站在客观角度,既要报道征税人,也要报道纳税人、用税人;既要关注这三者的义务,也要维护这三者的权利;既要关注政策的变化,也要更多地注重政策的解释及深度报道。要善于用大量生动具体的事实,来说明这些政策的好处,告诉老百姓应当如何适应政策变化。
推动力。媒体要尽心尽力地研究税务机关的宣传需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宣传手段,为税收工作鼓与呼,使媒体报道真正成为税收工作发展的推动力。
税收工作怎样提升
征纳应是共赢关系
叶青:用长远观点看待税收与经济关系。经济形势好可以多收税,经济形势差就要少收税。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并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共赢关系。建议:
不断升级税收服务。税收服务永远在路上,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当前,要主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重构国际税收格局。湖北省很多“走出去”企业不知道在国外需要缴哪些税,税务机关要主动与企业联系,及时提供税收服务,让企业获利。
建立企业大数据、国家税务大数据,用大数据记录企业税收情况。税收数据库要建立“链接”功能。比如,将“一带一路”上的国家形成大数据,避免企业重复缴税。
开发“移动办税”。国税局、地税局可以联合开发税务APP,让企业及时了解税收资讯。
出台政策前应充分调研
庞凤喜:每一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出台前,都应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税收的专业性非常强,很多人不清楚或者有误解,所以政策出台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政策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不能草率。
税收要支持特色行业
谢双林:湖北省发展电子商务具有后发优势和得天独厚的科技创新优势。湖北是九省通衢之地,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我国研究电子商务最好的研究基地也在湖北。但目前,湖北省电子商务还没有一个标志性企业,税务机关应该大力支持。
湖北省正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税务机关要持续跟进调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江国志: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一方面让纳税人从税收中获得实惠,另一方面让大家感到纳税光荣,受到尊重。
抓准税收支持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着力点,找准税务机关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位置,积极作为,提升站位。当下,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和支持。
涉税舆情如何应对
当好税收“翻译”
陈铭:当下,税务机关在一些涉税舆情事件中背了不少“黑锅”。比如,说到进口车价格,为什么同样的车在国外购买价格便宜,而在国内购买就很贵?几乎所有网友都认为是因为中国的税高,却没有人去认真考察一下不同行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定价策略、销售模式、经销商的利润额以及具体的税收比例和税收用途。网上看不到理性的评论,税务机关的正面解释也不多。
人们对税收的第一直观感受是“你从我这儿拿钱,所以我不爽”。而且这种“不爽”具有蔓延性。税务机关如何克服先天性宣传劣势?这需要媒体的大力帮助。积极引导受众理性认知,媒体需要有责任感。同时,税务机关在互联网自媒体传播中,要用接地气的语言,把枯燥的政策理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翻译”出来,争取让受众从思想上产生共鸣。
要想让社会公众理解税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解释,只呈现”,多角度地展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始终以专业理性的态度面对,以真挚诚恳的态度沟通。这样可以消除很多误解。
面对媒体要会说话
袁新民:媒体不仅仅是宣传,更是互动和信息交流。运用媒体要有“三种境界”:一是直面媒体,善待媒体,敢于说话,这是认识问题;二是面对媒体会说话、说真话,不说错话,这要掌握方法;三是利用媒体,获得双赢,这需要智慧和创新思维。
税收热点如何解读
税收法定与国家治理
熊伟:虽然改革开放已实施了30多年,但截至目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多。和30多年前高度集中的公有制经济不同,现在我国早已进入多元经济状态,公有制、私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态并存,私有财产权的观念深入人心。当个人所得和财产进入课税范围时,更需要协调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通过正当程序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否则,很容易激发纳税人的抵触心理。在这种背景下,必须从源头解决税法本身的合法性,奉行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要求落实纳税人的同意权,实现课税要素法定,还要求税务机关严格在法律限定的权力范围内行政,不得要求纳税人多缴税款,也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税。
目前,全国人大已经制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时间表,未来5年之内,很多税种行政法规都要上升为法律。这个任务虽然艰巨,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逾越的过程,值得赞许和期待。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