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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处置使用过的计算机收入未纳税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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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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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处置使用过的计算机收入未纳税被罚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上海税务微博 日期:2013-12-20
上海税务新浪微博日前发布的一则案例称,M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将公司使用过的一批计算机进行处置取得收入3.6万元,公司以政策不明确为由未就该业务申报纳税。被税务机关追缴增值税及附加1100余元,加收相应滞纳金,处0.5倍罚款。税官提醒:遇到政策不明问题,请及时咨询税务机关。
W0201312200653043790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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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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