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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专项治理暨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小金库”专项治理暨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吴奇修: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暨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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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吴奇修

同志们:

  这次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暨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是在三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圆满完成任务、会计监督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就“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三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明确要求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的常态化。下午,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刘建华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和会计监督工作的成效经验,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并就深入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做好今后一个时期会计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个财政厅和4个专员办将在大会上做交流发言。在这里,我代表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就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和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向同志们进行通报。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国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展开,注重积累治理工作经验;2010年扩展到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时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2011年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重点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治理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三年来全国纳入治理范围的111.99万个单位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纠正违规资金235.23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纠正处理中),责任追究10429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39.64万个,取得重要工作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2009年,中央成立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10年,根据工作需要,增列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所监管单位的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数地区和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明确了治理单位“一把手”及财务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评优,强化奖惩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为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央领导小组坚持将舆论宣传贯穿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始终。通过答记者问、专题文章、开辟专栏、开设网站、曝光案件等方式,以及开展防治“小金库”知识有奖竞答、有奖征文、新闻报道纵深行等活动,广泛宣传治理工作重大意义、政策规定、步骤措施、治理成效、工作经验、防治对策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公众信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地区各部门也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政策规定到位。中央领导小组及时明确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等政策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为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纪律保障,增强了震慑作用。

  (二)统筹谋划部署,把握关键环节,有效落实符合实际的治理措施

  一是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格落实承诺制、公示制和问责制,并采取约谈“一把手”、将承诺书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等措施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一些部门和企业还对系统内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和保证了自查自纠工作动真格、出实效。针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自查自纠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中央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和“摸底排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全国自查发现“小金库”45835个,涉及金额167.84亿元。

  二是严格开展重点检查。中央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重点检查工作。中央领导小组有关牵头部门共抽调4700名专业干部,对1141个中央单位、103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及57户中央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小金库”典型案件。各地区也精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广泛采取扩大重点检查比例、将“小金库”重点检查与其它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措施,努力提高重点检查成效。三年来,全国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13025个,涉及金额92.3亿元。各级监督检查部门日常工作发现“小金库”1782个,涉及金额48.6亿元。

  三是精心组织督导检查。中央领导小组强化督导的促进作用,在各项重点工作启动后,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调研和检查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治理成效的督导调研,有力促进了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个别地区验证性的督导检查,重点消除了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县区;对个别单位的督导抽查,着重解决了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也普遍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抽查,促进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三年来,通过督导抽查共发现“小金库”80个、涉及金额7.12亿元。

  四是认真对待举报核查。中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会和群众监督,制定印发举报受理及奖励办法,公布举报受理方式,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小金库”治理,并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办理工作,确保举报事项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举报政策,细化操作规程,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治理工作。三年来,全国共受理举报11138件,已核查举报9088件(其余举报件正在核查处理中)。

  (三)坚持源头治理,狠抓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中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统一政策标准,严格处理处罚尺度,坚持处理人和处理事相结合,及时将部分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区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或办法,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三年来,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02人,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

  二是全力推进机制建设。中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在认真梳理分析“小金库”问题的同时,组织长效机制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明确长效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督促指导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监管行业特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陆续制定或完善了80余个制度和办法。财政部及时制定了《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关于将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民政部加强了全国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研究起草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方面改革,普遍加强现金、账户、资产、会议费和劳务费等方面的管理。

  经过三年的持续治理,“小金库”问题易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不仅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大批“小金库”问题,而且引起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形成了良好的治理氛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非常及时的。

  二、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会计监督工作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财政部加强对各专员办、地方财政厅(局)的工作指导,统筹整合监管资源,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会计监督工作呈现新亮点、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专员办充分发挥集团作战的优势,检查重点更加明确、服务大局作用更加突出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11年各专员办以“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为主线,共检查企业150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分所)83家,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835亿元,查补税款13亿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取得了突出成绩。

  1.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开展了联合联动检查。组织专员办对4户日化龙头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了日化企业转移利润、少缴税款等违规问题,重点对相关企业散布虚假成本信息、进行集体涨价的行为进行了检查调研,为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发挥积极作用,检查情况专题上报国务院后,李克强副总理批示同意报告提出的意见,谢旭人部长要求抓好依法处理工作,刘建华组长批示:“检查涉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发现了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很好”。组织专员办重点检查了21户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检查发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会计核算、土地出让、融资、分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大量问题,保障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组织专员办对15户煤炭、石化、电力企业开展了检查,发现收入成本不实、违规发放奖金、主辅业分离不彻底等行业性问题,重点查处了部分能源企业典型案例,为确保国家资源能源安全和强化垄断企业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专员办选取43户境内外上市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故意粉饰报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市场会计监管。

  2.进一步强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按照部里的要求,各专员办共对83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检查,全面完成了“三年轮查一遍”任务。首次组织11个专员办对国内第一大所普华永道事务所开展了联合检查,普华永道年收入超过30亿元,无论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内,还是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此次检查是对国际“四大”会计公司的首次联合检查,在国内外和业内外引起了强烈震动,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的监管权威,增强了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对政府监管的信心。在2011年对事务所的检查中,专员办对事务所执业质量、风险控制、内部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重点查处了部分事务所虚报收入骗取排名、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严重违规问题,引起部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严肃处理”。

  3.进一步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会计监督的综合效应。各专员办将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双向延伸检查的优势,既强化事务所行政监管,又对企业开展直接检查,不仅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效,又提高了事务所监督成效。各专员办注重整合监管力量,统筹协调会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工作,有的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企业、上市公司开展区域联动检查,有的将高速收费调查与会计监督结合起来实施“二合一”检查,有的结合会计监督对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一并进行检查,大大提高了综合监管成效。

  4.进一步增强会计监督检查的规范性和建设性作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专员办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目前已对就地检查的145户企业下达了处理决定,对40户企业予以行政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66名,移送相关部门处理6户,大大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各专员办坚持寓监督于服务,通过管理建议书、检查通报会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改进管理,受到被查单位欢迎,并引起当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部分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所有省属企业开展自查,扩大了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各专员办围绕宏观调控成效和重大财税政策深入开展调研,共上报各类调研信息267篇,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部分专员办还对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进行了专题调研,体现出专员办对事务所的监管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服务行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成效进一步显现。

  (二)地方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上下联动、全面推开,扩大了会计监督检查的规模效应

  2011年,各地财政厅(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大局,充分发挥就地监管和上下联动优势,共投入检查力量22121人,检查企事业单位24656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494家,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52亿元,查补税款8.3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检查规模进一步扩大,检查成效更加显著。各地财政厅(局)切实加大检查投入,全部完成了部里提出的检查规模要求,7个地区检查企事业单位超过1000户,部分地区检查户数达到上年两倍以上;6个地方检查事务所超过100户。在检查规模扩大的同时,检查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明显增强。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目前已对4831户单位予以处理处罚,罚款3522万元,移送处理111户,并对83户事务所警告、12家事务所暂停执业和4家事务所予以撤销,对140名注册会计师分别予以警告、暂停执业和吊销证书处罚。

  二是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检查重点更加突出。各地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服务大局作用更加显现。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17个地方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展检查,为落实调控政策、确保调控成效提供了坚实保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多数地区结合看病难、上学难等热点问题,强化了对医疗、教育等民生行业的检查,查处了部分医院和学校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乱收费等问题。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部分地区对地方融资平台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地方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显性化。结合“小金库”治理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检查,积极拓展会计监督的领域。按照财政部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各地普遍加大了对中小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并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大大提升,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公告力度进一步加大,检查影响更加深远。查前公示检查名单、查后公告检查和处理处罚情况,是树立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权威、建立会计监督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2011年31个省级财政部门、79个市县财政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方式进行了查前公示,扩大了会计监督影响,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检查结束后,截止目前,20多个省级财政部门已将检查结果对外公告,部分市县财政部门也发布了检查公告。部分地区对处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开,树立了会计监督的权威,起到了查处一户,警示全行业的效果。

  四是组织指导进一步加强,检查保障更加有力。绝大多数财政厅(局)召开了分管厅领导参加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分地方还成立了以厅(局)长挂帅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深入检查一线巡视督导。各地普遍加大了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组织市县财政部门上下联动检查,探索开展联合编组,扩大检查的规模效应。各地财政部门普遍采取细化方案、编发简报、现场复核、考核评比等形式加强指导,部分地方从建立健全机制入手细化检查流程,出台了检查、复核、公告等制度规范,并实行查审分离,成立审理委员会,有效控制行政风险,推动了检查的顺利开展。

  (三)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会计监督工作成效全面提升

  2011年,除了圆满完成上述检查任务外,在依法行政、对外宣传、基础建设、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会计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1.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增强会计监督威慑力。为确保处理处罚的客观公正,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对检查涉及的188户企业和事务所组织了集中审理,对检查程序、取证定性、处理处罚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并通过交叉复核、集中约谈、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加强审理质量控制,有效规避行政风险。通过集中审理,对所有企业和事务所逐户出具了审理意见,下发处理处罚文件59份,做到依法行政、以理服人,得到被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不仅提高了处理处罚的规范化,更加树立了财政部门的威信。王军副部长、刘建华组长等部领导对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监督检查很有必要,工作做得扎实认真”。

  2.加大公告宣传力度,扩大会计监督影响力。针对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情况,财政部对外发布了第二十一和二十二号检查公告,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等主流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重点报道,将此次公告称为“会计检查风暴”,认为公告显示财政部对会计违规行为“动真碰硬”,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对此,刘建华组长批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我部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公告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有助于扩大财政部的监管影响,加强社会对公告涉及部门的监督,从而提升会计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3.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完善会计监督工作机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加强与部内外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切实加强会计监管机制建设,通过工作季报、巡视指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检查选户、查前培训、现场检查、查后审理、处罚公告等工作方法和机制。着力推动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对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大力推广检查软件的使用,目前所有专员办和大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在检查中已广泛使用检查软件,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积极推进单一报表来源制度建设,会同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部门积极研究解决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向部门报送不同报表的问题。

  4.开展跨境监管谈判,推动会计监管国际合作。在开展跨境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方面,与美国、欧盟、香港等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谈判磋商。2011年1月,欧盟正式宣布认可中国审计监管与欧盟等效,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在我局上报的有关报告上,部党组全体成员传阅,并作出批示:“此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应对美国提出的入境检查要求,我们坚持原则的同时,与美国有关监管机构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沟通谈判,争取通过平等协商,增强互信,在互相尊重主权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完全依赖原则开展监管合作,以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信息安全。

  三、明确定位、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2012年工作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各专员办和地方财政厅(局)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贺国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实现会计监督与财政管理监督的紧密融合,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小金库”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已圆满完成。下一步,要按照贺国强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推进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侧重日常监管,审计部门侧重审计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侧重问题查处,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形式,构建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机制。把“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建立健全事前审核调查、事中审核监控和事后跟踪反馈的全过程监督机制。要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要与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与规范津贴补贴、加强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形成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检查的层次和成效

  会计监督工作点多面广,面对大量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监督成效。紧紧围绕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选择国家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关注财政投资的经济效益和拉动效应,反映积极财政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效果。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医疗、交通、能源、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检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加强预算管理和深化财税改革,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打击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为推进财税改革服务。紧紧围绕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重点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开展检查,并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紧紧围绕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对三年来专员办开展证券资格事务所“点对点”监管的经验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完善制度设计,实现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的紧密结合,促进事务所提高审计执业水平。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事务所低价竞争、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等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财政部门既要发挥会计监督的主导作用,又要加强部门合作,有效整合监管资源。财政部将积极牵头协调审计、证券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构建互有分工、相互协作、运转协调的会计监管体系。在财政部门内部,既要充分发挥专员办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地方财政部门属地化监管的积极性,扩大会计监督的覆盖面,点面结合,全面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着力完善专员办以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证券资格事务所为重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以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小事务所为重点的会计监督格局。2012年,财政部将组织专员办发挥统一部署、集团作战的优势,继续选取部分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及民生领域作为检查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联动检查,扩大检查成效;地方财政部门要围绕部里确定的检查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地方重点企业和重要项目的监管,完善省、市、县上下联动检查模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

  (四)强化“双基”建设,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规范化水平

  会计监督的基础建设关系到财政监督的整体发展,要按照财政管理“双基”建设的要求,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尽快出台审理工作规程、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等制度,切实规范检查行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优化和完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广检查软件的应用,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进一步加大检查公告力度,完善公告的内容和指标设计,明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全面建立公示公告制度,推动市县财政部门在三年内全部实现公示公告,提高会计监督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基层建设。市县财政部门仍是会计监督的薄弱环节,要充分调动市县财政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完善上下联动的检查机制,全面提升会计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同志们!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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