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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11类涉税风险不得不防

大企业11类涉税风险不得不防



    据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网站2011年4月28日报道,在大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如何保证企业对税法的准确遵从,破解税务风险管理难题?4月25日,在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举办了主题为“促进纳税遵从,防范税务风险”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宣讲会,税务机关与34家大企业高管共聚一堂,共同对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西城区国税局号称神州第一局,是税务机关中的航空母舰。该局现在负责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中央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息所得税和城建税。由于国家电网、中国银行、中石油天然气集团等众多大型企业的总部基地汇集于此,西城国税税收收入呈现以企业所得税为主、货物和劳务税为辅的格局。西城区现有法人单位5.6万余户,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45户中16户在西城区,2010年西城国税收入实现1745亿元,税收规模总量占北京市国税收入的41.7%。企业所得税实现税收1614.72亿元,占西城国税税收的92.58%,在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占到61.12%,在全国所得税收入中占到12.57%。在这次活动中,税企双方共同以案例研究的形式,对11类税务风险的表现形式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就如何构建全面、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深入讨论。

    这11个案例主要包括:

    1、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税前列支工资没有实际发放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北京局对此的一贯态度是不发就不能扣除,这个原则一致没有动摇。】

    2、企业向境外转让股权,在支付股息时先转给境内投资者,再由该投资者转给境外投资者而补缴税款;【中国财税插语,转给境内投资者可能是为了利用内地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免税收入条款,但既然股权已经向境外转让了,说明境内股东并非该笔股息红利的实际利益人,哪会让你蒙混过关】

    3、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没有及时按新税法规定操作,造成巨额应缴所得税款带来的税务风险。【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这样的企业是不是太“老外”了,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居然一无所知,几天前还有一个企业财务人员咨询我,2010年工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多少?这样的财务应该学习了,不学习可能就要下岗了】

    4、企业未经税务机关审批,自行税前扣除出售职工房改损失而补缴税款、滞纳金的情况。【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此类损失扣除被前置了审批程序,未经履行程序不得扣除】

    5、企业2008年以持有某银行H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注资,由于没有准确把握特殊重组的规定,错误适用税收规定被补缴税款。【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按照59号文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不知道这家企业在哪一个条件上与59号文失之交臂?】

    6、企业在向境外派发股息红利时,超过了法定缴款期限,按规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此时发放股利的企业属于扣缴义务人,可能出现两种错误,一是该扣不扣,二是扣了不缴】

    7、企业在转让股权时,在协议中约定,在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将应分得的第一笔股息红利转给转让方。2009年将从其已被转让的被投资企业利润作为税后利润,少计应纳税所得额而被补税。【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如果合同约定将应分得的第一笔股息转给转让方,意味着转让方实际取得的股权转让收益应增加一块,应该按照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筹划上可以先分配红利再转让,但是如果转让后仍经股息红利分给原转让方,性质就改变了】

    8、企业2008年转让其控股公司的股权所得,取得投资转让所得32亿元作为递延资产,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相关政策取消,该项股权收入应一次性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此项补缴税款4.8亿元。【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9号公告,股权转让所得应该一次性确认收益】

    9、企业将不征税补贴发生的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补缴所得税。【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0、2010年,某银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3582万元,直接冲抵该单位不良资产,由此补缴了1164万元。【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只能简单推测取得处置资产收入,财务处理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抵债资产,没有考虑其他因素,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25%、营业税金及附加5.5%,再考虑一些小税款。仔细考虑应该看具体业务操作和当时申报情况】

    11、企业因假发票问题而被检查补税的情况。【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以票控税,取得假发票会被要求按照四不进行处理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据悉,结合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各类税务风险,2010年,西城国税局制定了规范执法的操作规程,并加强了评估和重大政策落实的政策调研,对正在向有关部门请示的事项进行了几种清理。为了避免因启动税收征管法操作程序给企业带来损失,西城国税创新了一个重大涉税事项风险提示做法。对涉及11户企业通过函调说明了问题,得到了企业认可,也增强了企业处理问题的紧迫感。这一方法有效帮助企业化解了税务风险。

    本次宣讲会上,西城区国税局还宣布,该局将启动“税务风险专家指导团队”,并邀请部分大企业作为顾问,为税企公关税务风险搭建起又一新的平台。税务风险专家指导团队将承担风险点解读、调研和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发布等工作职能,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增添新的力量。

附录: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局长郑怀远在“促进纳税遵从,防范税务风险”税收宣传会上的演讲稿

各位尊敬的纳税人、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今天在这里,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聚一堂,以“促进纳税遵从,防范税务风险”为主题,共同研讨提高税法遵从度,有效管控税务风险的问题。下面,我就这一主题,谈几点认识。

一、对税务风险的认识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这几年经资本市场公开披露,或经媒体公开报道的“税务门”事件,这几个事件都是知名大企业税务风险爆发后自身蒙受巨大损失、有代表性、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实例:中国平安集团因税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导致其股价大幅波动,A股市场再融资计划受到影响;四川长虹集团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部门查处,导致其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国美电器因涉嫌隐瞒销售收入被税务部门查处,遭遇空前信誉危机;谷歌在我国境内投资子公司涉嫌偷税,严重影响了其在华经营和企业形象……

由此可以看到,税务风险已经成为当前企业经营的一个“定时炸弹”,如何应对税务风险的巨大挑战,将税务风险管理到位,是纳税人面临的重大课题。而税务机关在大企业管理中也确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提高纳税人自我遵从度的核心工作理念。让我们一起从三个方面对税务风险进行深入剖析:

(一)税务风险的基本内涵。

任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三类风险,即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在企业运转中,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管控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机制,而税务风险引起重视的程度远不及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际上,税务风险的地位与企业面临的其他各项风险同样重要,影响同样巨大,一旦管控不当,往往会造成企业自身利益的巨大损失。这种损失的直观表现是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企业因不遵从行为而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更深层次的影响则是企业的信誉。尤其在当前市场化条件下,很多企业上市经营、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的情况下,信息披露要求很高,税务上出了问题,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商业伙伴、客户的信任度。这对企业长远利益带来的损失是无可估计、无法弥补的。

企业做投资时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风险越大,收益越高。但这一原则并不适用于税务风险。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刚性,税务风险这根“高压线”一旦触发,给企业带来的只会是巨大的损失,而不存在所谓的收益。即便是从财务的角度上看,一些所谓的筹划和避税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利益,但这些行为一旦触犯到税法的规定,由此带来的损失却会是很多倍的放大,而且问题发现得越晚,采取措施越不及时,企业的损失就会越大。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为税务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因多缴税款或未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减少应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二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出的可能性。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的整体管理架构,企业的财务核算以及税务管理水平,企业发生的各种交易行为,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方式和准确度,企业员工的税收遵从意识等等,都会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二)税务风险管理的提出背景。

税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当前所有企业管理者必修的一门课程,也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管理方式变革必须解决好的一个课题。税务风险管理这一课题的提出,是与我国经济形势发展和税收法律法规环境不断优化密不可分的。

一方面,随着国家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出现了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企业自身的组织架构、经营规模和盈利模式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变化,使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管理等工作变得任务更加繁重,职能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每年都会有大量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利用税法漏洞进行所谓“避税”和“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纳税人遵从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纳税人必须高度重视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执行,依法合规纳税,才能保证在政策的“落地”环节不出现问题。

因此,无论是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还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带来的客观需求,都要求企业将税务管理提到重要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对税收政策的遵从度,认真做好风险管控。

(三)税务风险的特点。

根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来看,税务风险的存在往往并不一定是企业的主观不遵从或者故意避税等原因造成的。有的税务风险源自企业对税收政策把握的不到位,导致对涉税事项的处理与政策的规定出现偏离;有的风险则表现为企业对税收政策调整产生的预期所带来的风险。

税务风险管理的特点和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税务风险管理体现刚性。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的特点,这是税收刚性的基本体现。对于税收刚性在税收实践中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但归根结底,税收的刚性需要通过严格的企业遵从和税务机关的严格管理来实现。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应该认真履行法律的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也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进行各项管理和执法工作。一旦试图挑战这一刚性,就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税收刚性特征,税务风险管理也必然具有刚性,而且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涉税事务的日益复杂而不断加强。在这一过程中,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为保证自身经营发展必然要筑牢的一道防线,绝不可有任何的漏洞,否则就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而税务机关也会密切关注企业的税务风险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帮助企业避免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税务风险管理使税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得到有效加强,为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提供了又一工作平台。

第二,税务风险管理体现前瞻性。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来看,税务风险的存在,绝不仅仅是在税收的核算、申报、发票领购、涉税事项报批备案等税务管理的具体事项中,更加深层次的诱因,往往是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等前端环节中。企业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各类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点等种种事项,其中往往都蕴含着巨大的涉税风险。因此,税务风险的这一特征要求企业具有前瞻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至企业的各项决策环节,就是在事前要做好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充分研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活动内嵌到每一重大风险事项的全过程,这是避免企业因风险遭遇损失的最好方式。

第三,税务风险管理体现收益性。一般认为,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下的一项分支性工作,税务管理只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方面的费用,而不会产生什么收益。实际上,税务风险一旦管控到位,企业将受益无穷。潜在损失的避免,是税务风险管理的直接收益;而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积累的诚信经营、依法合规、严格风险管控等经验和做法,将沉淀为企业的一种无形的财富,如果能够运用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将为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间接回报。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将为企业创造巨大的收益。

第四,税务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企业形象。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信誉,进而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成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自身信用度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资本市场上各类投资者也密切关注着企业的各类信息,由此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而在企业经营国际化的趋势下,企业的纳税情况往往被国外的投资者和经营伙伴看作是对企业实力和诚信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不能有一丝疏忽,一旦发生问题带来损失,影响企业的经营甚至生存,这个责任没有人能担得起。

二、税企共同做好税务风险防控的四个支撑点

风险管理不仅为纳税人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挑战,也为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多新的课题。无论是国家税务总局还是北京市国税局,均在近年对税务风险管理,尤其是对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多次指出,要坚持大企业管理的风险导向,防范控制税务风险,引导和帮助企业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强化企业税务风险的自我防控,以风险为导向,前移管理重心,依据企业税务风险程度,实施有差别的税收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让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为有效指导企业管控税务风险,总局也出台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从税务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六个层面,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搭建了税务风险管理的完整框架。北京市国税局也制定了对于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基于大量具体的实际案例,我们深刻总结了税务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近两年通过实践,我局确立了征纳双方共同做好税务风险管理的四大支撑点,即互信、互学、互通和共赢。

互信。是指税务机关和企业间建立起以诚信为原则,以和谐征纳关系为目标的良性关系。企业是税务风险管理的主体,企业自身的努力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内因,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大企业已经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实施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素质从业人才,有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税务管理,提高税务风险辨别和管理能力,实现自我遵从。税务机关基于企业的实际遵从情况和法律赋予的权限,给予企业的政策辅导、风险提示等服务,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外因。税企双方的风险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以诚相待,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共同掌控好风险管理的要点。

互学,即税务部门要积极向企业学习,深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交互式的税收管理。由于重点税源企业往往具有经营结构和层级复杂、经营业务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涉税风险事项日益增多的特点,税务机关向企业学习是非常必要的,这是税务机关将税法规定与企业实际情况有效结合,提供准确的政策服务的前提;同时,税务机关也应积极创造条件使企业参与到税收管理中来,积极邀请企业政策研讨,听取企业对政策的理解,税企共同识别政策执行的主要风险点,达成共识,这既是对税务机关工作的帮助,也是企业了解税务机关政策执行要求的有效途径。

互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明确指出纳税人有对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对纳税程序的知情权,也负有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直接涉税信息和报告其他重要涉税信息的义务。用好权利,履行好义务,都需要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充分沟通和信息交流。因此,互通即税务机关主动为税企沟通交流创造良好的平台和方式,双方能够就自身掌握的信息充分开展交流,税务机关及时将政策法规执行要点、涉税管理具体规定以及关注的主要风险事项及时提示企业,企业则应将自身诉求及时反馈到税务机关。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变发现型控制为预防型控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源泉控制。

共赢。通过“互信”、“互学”、“互通”,税务部门实现依法治税,纳税人实现对税收政策的自我遵从,税务风险自我管控,纳税义务有效履行,达到税企双方共赢的结果和目的。这是征纳双方都希望看到的成果,也是我们共同的努力方向。

三、西城区国税局风险管控的主要举措

西城区国税局承载着上级税务机关和辖区内纳税人的期望,为纳税人管好风险,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全面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有效举措。

制定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制定《西城区国税局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指引》,将占我局所得税税源规模95%的230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框架。在这一指引中,我局明确指出了重点税源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重点防控的十类风险项目,为企业确立了重点事项的风险管控标准以及税企双方需要完成的“规定动作”,使风险管理有章可循。

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驻厂调研。在详细研读总局《重点税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基础上,以《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落实<重点税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调查问卷》的方式调研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全貌;按照调研提纲,组成调研团队,深入企业了解该企业的内控制度、财会及税务核算管理方式,辅导企业提前防范税务风险,实现自我遵从。目前,我局已经开展了对中化集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以及部分电信行业骨干企业的调研工作。

借助中介机构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管理。我局确立了10类风险管理重点行业,选出每个行业中一到两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税源企业作为深度管理对象,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一起参与到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审计和汇算清缴工作中,挖掘行业涉税共性,发现涉税风险点,并从税收监管的视角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和中介的审计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推广对整个行业的管理经验。

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政策执行情况风险提示。明确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税务中介在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中的法定责任,构建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提醒机制,以《税收政策执行操作工作规范》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规范指引。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以《重大涉税风险事项提醒问询函》的形式,向企业发函进行核实,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纠正。明确不按规定执行政策,会造成由理解偏差造成的客观违法转变为明知故犯的主观违法的后果。通过对我局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重大涉税风险事项进行提示,我局已为部分重点金融企业、电力企业等及时管控风险提供了有效帮助。

(二)扎实推动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工作。

我局将政策服务作为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的核心,树立“帮助纳税人管好税务风险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的理念,搭建起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服务平台。

畅通税企沟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成员联系重点税源企业制度,2007至2010年,我局党组成员带领有关部门走访重点税源企业39次,现场为企业解决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问题44条;自2009年以来,举办两期重点税源企业学习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重点研讨了总局大企业风险指引和跨省市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所得税政策,并对250余户次开展了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金融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培训等八场专题政策培训,就政策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大企业进行了充分沟通。

构建政策服务模式。在对税收政策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我局成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团队,与大企业、中介机构一同研讨税收政策执行要点、口径和风险点。截至目前,我局开展了文化转制企业税收政策、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基金行业政策等多场专题政策研讨,对所得减免税、资产损失、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等10余项税收政策的执行要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深入研讨。基于我局纳税服务站这一政策服务平台,自去年以来,我局已经组织了对合并纳税企业及下属成员企业、大型商业企业、电信企业、金融企业等一系列政策培训工作,为企业指明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风险。

搭建新型交流平台。一是建立服务重点税源企业博客。我局发挥互联网的快捷方便优势,关注企业诉求,创新服务手段,建立了服务于重点税源企业的“重点税源企业税企e家”非官方博客以及企业所得税专题博客,与重点税源企业和多方面人士共同探讨个性化涉税问题,实现信息共享,更加直接地解决企业涉税诉求。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博客共发布博文246余篇,访问量突破35000人次。二是建立140余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电子邮箱,定期向企业发送最新政策文件、重点税源企业热点资讯问题解答等资料,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政策执行要点,降低执行的“误差率”。

以上演讲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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