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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日前出台的财政部会计司2010年工作要点显示,2010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积极推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暂行规定》等系列配套制度。

    中国转让定价服务联盟首席联络官、税务风险管理专家王骏表示,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对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历经16年的发展变迁,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对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迫切需要通过修法加以解决。比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引入国际通行的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现行的组织形式已难以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要求。又如,目前行业中反映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增长偏快、规模偏小等问题,只有通过修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才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再如,加快推进现有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地化,也需要对注册会计法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等等。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透露,财政部会计司一直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配合财政部条法司直接参与调研、起草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修法进程。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单位将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早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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