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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视点:“无过错推定”让纳税人感到温暖

税务稽查视点:“无过错推定”让纳税人感到温暖

  无过错推定,即是在确定民事责任承担时,因无明显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过错,故采用推定的方法从相反方面得出行为无过错。民事责任的归属中一般分为过错规则原则及无过错规则原则。

  过错规则原则是指只有在行为人发生过错的情况下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无过错原则是指只要发生了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需承担责任。无过错原则的责任负担比较重,因此我国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可适用无过错原则。

  税务稽查(查看2009年税务稽查专题>>>)中的“无过错推定”即对所有稽查对象,在没有获取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违反税法的行为前,都按照无过错对待,而不应进行税收违法推定,更不能作为税收违法案件实施查处。收集证据要忠于客观事实真相,全面客观,既要收集能够证明被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被查对象无违法行为的证据。既不放过任何疑点,也不戴着税收违法事前推定的“有色眼镜”执法,讲事实、重证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事实不清楚,证据无法确认的,不依主观推论或偏见对纳税人作出有违法事实的意见认定,依法维护税收秩序。



  从2008年底起,厦门市地税局在税务稽查时开始施行“无过错推定”原则,不戴着税收违法事前推定的“有色眼镜”执法,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无过错推定”让纳税人感到温暖

  7月的厦门阳光格外灿烂,然而比阳光更灿烂的是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的财务主管钟红露的心情,由于一张货物运输发票问题的妥善解决,公司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名誉受损情况,钟红露感到很开心。

  原来,今年4月底,钟红露所在的公司取得的一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被厦门地税局集美稽查局确定为缺联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该局可以对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然而,厦门市地税局集美稽查局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处罚,在后续调查中,稽查人员发现此发票是由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向无锡市某焊管有限公司购买钢管,由焊管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一家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后,发票交由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付款的,因此发票的存根联、备查联和记账联由开票方保管,无法确定真伪,而发票联和抵扣联才是交由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存档,而且调查后发现该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相符,可以推定取得缺联发票非厦门澳威机械有限公司的主观过错。经集美区局集体审理决定,最终作出了对该公司取得缺联发票的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

  钟红露对记者说,作为一家外资企业,公司非常看重企业的声誉,一直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此次出现问题,虽然有客观原因,但如果真的被税务部门处罚,对公司和她个人的职业生涯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税务部门没有先入为主地认为企业在主观上就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动机,而是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办案,既搜集证明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证据,也搜集企业无过错的证据,注重听取企业的意见,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也让企业信服。

  无过错推定:让企业卸下包袱

  已经从事财务工作近30年的福建中烟工业公司财务管理处处长陈景华曾在福建省不同的地区工作过,与税务部门打交道多年。提起从前的税务稽查,他说,许多纳税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不知何时会查到自己的头上,税务稽查人员也很少主动对纳税人进行查前辅导,给企业自行补税的机会,面对稽查结果,纳税人几乎没有说“不”的权力,一切都由税务局说了算。

  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谢文进告诉记者,之所以纳税人会形成这样的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过去部分税务人员从接触到案件开始就会主观上觉得纳税人账目肯定有问题,然后着手开展调查。长期以来对纳税人形成了“有罪判定”的思维定式。在不少纳税人的观念里,总是认为税务稽查“有查必处”、“有查必补”、“有查必罚”。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一切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已经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新理念和灵魂。从2008年12月开始,借鉴司法界的“无罪推定”概念,厦门市地税局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对纳税人“无过错推定”,将对纳税人“无过错推定”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所谓“无过错推定”,就是税务机关在无确凿证据证明纳税人有违法行为之前,推定所有纳税人均为依法纳税者,并同时享有来源于这一合法地位的经营权、名誉权、申诉权等所有权利。

  作为中国中铁厦门分公司的财务经理的李先生最先感受到了这种变化。李先生所在的企业通过拍卖取得厦门一幢“烂尾楼”的产权,并按市场需要进行了二次开发,建成商用地产项目,以“中铁财富港湾”的名义对外销售。在纳税处理上,李先生根据相关政策认为由于此项目销售收入总额还未超过拍卖时所支付价款,因此取得收入不必申报营业税。而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却在例行检查时提出,该企业应对这一项目销售取得收入缴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得知这一结论,李先生很不服气,作为一名“老财务”,李先生认为,营业税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这一政策,该项目只有当销售收入超过拍卖支付全部价款时,才会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从法理上说,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税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李先生告诉记者,稽查人员并没有简单的对自己予以反驳,而是耐心地进行解释,房地产销售收入营业税应按月征收,公司取得“烂尾楼”进行二次开发并逐套对外销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减去“烂尾楼”对应部分的购置价格,否则按照企业的理解就需整个楼盘的销售收入超过购进“烂尾楼”价格时才产生纳税义务,这明显不合理。

  经过不断地探讨,李先生被说服了。“开头我还认为是稽查人员冤枉了我们。但听他们一说,我才恍然大悟,确实是我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上存在误区。这下,我真的服了,不过担忧随之而来,因为确实暴露出问题了,看来罚款是少不了。”李先生对记者说,当时他的心情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可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又出乎他的意料。

  “既然确实违反了规定,补税是应该的。但没想到的是,厦门市地税稽查局在作出补税508万元的处理结论后,又根据我们公司不存在主观逃避缴纳税款故意的事实,出现涉税问题确实是政策理解有误所致,对于税务机关正式明确之前我们企业存在的政策分歧方面,他们作出了酌情减免处罚的决定。”

  李先生对记者说,最让他和公司高层感动的是,在整个过程中,稽查局从没有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们,一味认定他们主观上有逃避缴纳税款的动机,而是将严格执法与善待企业相结合,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因此不仅帮助他们发现了自身存在的涉税问题,而且还有效地帮助他们减少了额外的纳税成本。李先生说:“‘无过错推定’制度,让执法更有‘人情味’,让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稽查前自检:给企业充分尊重

  “尽管税收法规不断完善,但仍有些地方可操作性不强,对于我们大企业来说,决不会去故意偷漏税,更多的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问题。‘无过错推定’的理念,充分相信纳税人,消除了企业与稽查的对抗情绪。特别是在稽查前,给企业自查的机会与时间,为企业提供一个查漏改错的机会,给予企业充分的尊重,让我们心里很温暖。”说话的是厦门某企业集团的财务经理林先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厦门市地税局在开展稽查前,都要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查前约谈,传递与检查事项相关的税收政策,让被检查企业事先了解行业税收问题和检查主要方向。然后让企业有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再由稽查人员下户检查。

  该企业集团,就是在自查中发现了自身存在的涉税问题。“主要问题是出在我们公司所开发的安置房项目上。税务稽查部门发送过来的稽查要点与相关政策真的非常及时。”林先生说,一个月的自查时间真的帮了他们大忙。原来,该企业集团承接了市政府的安置房开发项目。对这一项目,林先生认为安置房属于社会公益项目,取得的收入在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围之列,因此不必申报纳税。但在接到稽查局发出的稽查重点和相关政策详解后,林先生经仔细检查所涉及的项目,才发现自己对安置房的税收政策理解有失偏颇。根据政策,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收入都免税,而是按规定同面积拆迁安置房收入免税,但超过拆迁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的,这部分差价收入应全额计算缴纳税款。林先生仔细一算才发现,仅此一项他们公司就少报了150万元的营业收入。在发现问题后,林先生立即补缴了相关税费。

  “稽查局给我们充分的信任,认为我们是诚实守信的企业,给我们自查的机会,避免纳税人因不熟悉税收政策法规造成少申报纳税而受到处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林先生表示,这样的做法体现了稽查部门刚性执法,柔性稽查的特色。

  想每年请稽查局来“审计”一次

  “高明的税务稽查人员给企业带来的不仅是补缴多少税款,还应多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使企业拓宽思路,通过检查让企业长见识,受教育。我们欢迎这样的稽查。”采访中,厦门古龙房地产集团公司的财务王女士对记者笑言,因为税务部门稽查理念的转变,她真的想每年都请稽查局来企业“审计”一次。

  原来,稽查局在王女士所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虽然在房地产涉税处理上比较规范,但在该公司凭证所报销的餐饮发票中,发现了一些假发票。“在发现这一问题后,我真是急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因为我们是做房地产开发的,所取得的票据很多,因此对于像建安和物资采购之类的大额发票,我都要求手下的出纳一一核对,并打电话到12366咨询热线就发票真伪进行认证。但对于餐饮业发票由于金额较小,就不太重视。结果还真出了纰漏。”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六神无主,心想这下子不仅个人要负责任,而且企业也连带着要受处罚了。

  但令王女士想不到的是,稽查人员在发现了假发票后,并没有立即开出罚单,而是找到了该公司负责接待的办公室人员,将查获的假发票逐笔与接待人员核对,确认发生的金额和时间。在确定这些接待属于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确有发生后,稽查人员考虑到办公室人员没有鉴别假发票的专业技能,排除了企业故意取得假发票冲账的可能性。最终作出了稽查结论,要求企业到开票方去补开真发票,无法补开的再依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同时对开具假发票的企业进行另案处理。

  王女士告诉记者,考虑到该公司经办人员对假发票的识别能力存在不足,稽查人员还现场向该公司经办人员讲解如何识别真假发票,当前市面流通的假发票与真发票有哪些肉眼可识别出的特征。这一堂别开生面的辅导课让王女士真的感觉到稽查局不是上门来企业“找碴”,而是真的为企业帮忙来了。“没想到稽查人员会这么处理,既帮助我们发现了财务处理上的漏洞,又给予我们充分的信任,还我们以清白。这真是让人喜出望外。我们企业每年都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做年度审计,而稽查人员这么一查,问题都浮出水面,这样的免费审计真是很值。”

  对纳税人合法权益最好的保护

  “在执法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以‘无过错推定’来指导稽查过程,一切让充分的证据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也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最好的保护。厦门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杨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曾有举报说该公司存在未缴、少缴土地使用税问题。刚开始时,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名下部分在建泊位确实存在少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况,而且金额达上千万元。但在后续调查中,稽查人员发现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公司历经了一系列资产置换、境外上市等复杂的资产重组事项,名下码头及土地(习惯用地、划拨用地等),大多承接自其关联集团公司,部分未办理权证,土地权属关系复杂,土地权证资料多方保管,要准确申报土地使用税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同时部分码头用地属于填海造地性质,按政策规定经审批可享受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的税收优惠。杨经理对记者说,没想到,稽查人员反而为企业当起了“帮手”,一方面帮助企业财务整理申请税收优惠的相关资料,确定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土地面积。由管征局第一时间内批复了此项金额达上千万元的减免税申请;另一方面,在要求企业补缴了应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后,稽查人员根据该公司在主观上没有少缴税款的动机,少缴土地使用税确有一定历史特殊性等原因,经请示上级机关,最终作出了对该公司少缴土地使用税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本报记者闵丽男 徐于平 刘旭 张萍 刘丽华)

  点评:走出税务稽查的误区

  ■晓凡

  税务稽查工作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依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过程。它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然而,一直以来,“拉网式”、“地毯式”的稽查成为了稽查人员常用的手法,“示威式”、“权力式”的稽查让纳税人望而生畏,这种陈旧的稽查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厦门市地税局借鉴司法界的“无罪推定”概念,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对纳税人“无过错推定”,改变了长期以来对纳税人形成的“有罪判定”的思维定式。更重要的是,这种新举措也改变了纳税人对于税务稽查“有查必处”、“有查必补”、“有查必罚”的错误理解,让纳税人真正享有了经营权、名誉权、申诉权等权利。

  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是针对具体的纳税人,是行政执法的窗口,其工作形象如何,执法水平高低,都代表着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因此,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只有树立“相信绝大多数纳税人是诚信纳税”的理念,才能在税务稽查权力行使上,彻底改变“以我为主”、“居高临下”、“只考虑自己管理,不考虑纳税人负担”的习惯做法,转变到方便纳税人纳税,降低奉行成本的思路上来。

  “无过错推定”绝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一种从工作理念到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重要转变。作为一项新举措,它实施伊始就彰显出巨大的威力,也受到了纳税人广泛的青睐和赞许,切实给纳税人带来了阳光与实惠。

  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稽查才有出路。“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一切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是税务稽查工作的新理念和灵魂。税收行政执法要公开、透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执法行为、权限、程序、结果都应该做到公开、透明。与此同时,税收行政执法还要实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合法为前提,合理为首要,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法治不仅要追求形式法治,重视行政法律规范的地位和作用,更要注重实质法治,以确保行政法律规范的正当性。税收行政执法更要体现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纳税人,不偏私,不夸大,注重事实根据,合理考虑相关因素。

  要做好稽查,必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科学内涵,以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实现税务稽查从“以税收征收为中心”向“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的转变,实现权威化执法到人性化执法的转变。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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