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凡人小站 作者:凡人李欣
时间:2026-02-21
摘要: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法》将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类型,以适应增值税纳税人规模各异、登记不同、核算差别等复杂情形。并在税法中,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实施不同的税务管理要求。学懂弄通增值税制度,首先就要认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异同。
《增值税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法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差异: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非此即彼”
增值税法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全部的增值税纳税人群体里,任何一个增值税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仅拥有采取简易计税方法、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的便利,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增值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自然人不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实行登记制度。第七条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一条也明确规定,自然人不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类型变化的关键阈值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纳税人类型变化的关键阈值。目前《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超过阈值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阈值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增值税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也同样规定,除自然人等两类情形外,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一般纳税人登记是不可逆的“单行道”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五、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增值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计税方法有两种:“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就规定了一般纳税人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三种情形24个项目,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除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自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自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