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知新,过去一年的税收大事记
二哥税税念
2019.02.11
1月
增值税发票开具更规范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2月
增值税申报更简洁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
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填写表格少了两张,报表填报起来更轻松。
3月
成品油发票开具全部要走系统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4月
信用等级再新增新成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5月
增值税改革多项减税措施落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明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等若干问题。
6月
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并啦!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
7月
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凭证明确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8月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缩短
《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满足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9月
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0月
个税改革过渡阶段!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税率表。
11月
出口退税率有调整!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23号):
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12月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地啦!
正式发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实行)》等一系列个税改革配套文件。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