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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力争今年完成 代表委员:红利释放跑好"最后一棒"

营改增力争今年完成 代表委员:红利释放跑好"最后一棒"




2015-03-12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郝正非 何乐 李萍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其中,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的表述引发代表委员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表示,国务院提出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全国所有增值税纳税人都将充分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改革红利,标志着消费型增值税彻底改革到位,这是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次“营改增”最大的突破就是打通了从前端生产企业到后端服务企业的整个税收链条,使产业链条上的企业可以细化分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认为,“营改增”在全国铺开,不仅对税制改革有利,使增值税的设置更加合理,而且更加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减轻相关企业税收负担,特别是能够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希望‘营改增’能在今年跑好这项改革接力赛的‘最后一棒’。”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说,“营改增”是一项已经获得普遍共识的改革举措。在各种结构性减税的选项里,“营改增”是分量最重、影响最深远且带有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特色的改革事项。但他同时坦承,在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还会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有更大的决心。
  
  我国的“营改增”起始于2011年,当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改增”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给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带来了税负下降的实惠,共计减税898亿元。2014年新加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及邮政业分别减税8亿元和4亿元。虽然电信业与此前预期相同,税负有所上升,同比增加64亿元,但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进项税额抵扣。
  
  除了税负实实在在的降低,“营改增”的红利还体现在促进了相关企业提高专业协作程度方面。据广东省税务机关统计,“营改增”过程中,该省已经有1/3的企业实现了第二产业与服务业的主辅分离,已经有1/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通过税制转换增加进项税额抵扣,使企业最大限度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税务机关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力争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实现上述行业的“营改增”将十分复杂。越是在最后阶段,越是要特别谨慎。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精心部署与安排,争取在年内全面完成“营改增”。
  
  一些代表委员对“营改增”扩围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五局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鲁贵卿建议建筑业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他表示,若实行11%的税率,建筑企业税负将大幅增加。因为目前建筑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完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或抵扣不足。他还建议建筑业与关联行业同步实行“营改增”,以减少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对“营改增”提出建议的同时,有部分代表委员还对增值税制度的整体改革寄予厚望。有代表委员提出,在推进“营改增”的同时,应针对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设置偏多、容易扭曲抵扣链条的税制现状,进一步简化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建议在未来的增值税税制设计中,逐步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并考虑降低17%的标准税率。有代表委员提出,由于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普遍规模较小,为了能使增值税不重复课税的优势充分覆盖这部分纳税人,应逐步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除了会场内的代表委员外,“营改增”同样是会场外财税专家学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表示,“营改增”试点实施至今,全国目前共有大约420万户增值税纳税人,随着“营改增”距离全面完成越来越近,将有800多万户纳税人从地税机关移交到国税机关管理,这将给国税机关带来不小的征管压力。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丁芸认为,以银行、保险和证券三大板块为主体的金融业相比之前推行“营改增”的交通运输等行业来说,业务更加复杂,增值额难以逐笔确定,因此,金融业将会是推进“营改增”过程中较难攻克的“关口”之一。“建议有关部门在‘营改增’全面铺开之前,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充分了解行业特点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从而设计出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税制,实现‘营改增’最后阶段的平稳过渡。”丁芸说。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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