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优惠 操作细节需关注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优惠 操作细节需关注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段文涛 时间:2014年6月20日

就业关系到民生。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相关优惠政策到期后,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随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对2014年~2016年期间,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作出了明确。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