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出38.31亿份网络发票 已有59个省级税务部门推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日期:2014-03-25
“购票简单了、填开方便了、企业发票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了、接收发票放心了!”说起网络发票给企业带来的便利,重庆新原兴企业集团财务总监杨愚志用四句话总结。湖北省襄阳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有87.36%的小规模企业、96.03%的起征点以上个体“双定户”使用网络发票。仅仅年余时间,应运而生的网络发票已呈燎原之势遍及华夏大地,成为广大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假发票防不胜防,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社会诚信备受考验。虽然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高额利润等因素诱惑,此类违法案件仍高发频发。随着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这个棘手问题正在并将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
日前,从税务总局了解到,经试点运行,网络发票应用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2013年已有59个省级税务部门(31个国税部门、28个地税部门)应用推广了网络发票,其中浙江、陕西、江苏等国税局,广东、江苏、重庆等地税局基本实现全省(市)全行业网络发票全覆盖,共有452.56万户纳税人开出了38.31亿份网络发票,开票金额19.55万亿元。
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发票是依托互联网、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实时在线开具的普通发票(暂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的仍是纸制发票。较传统手工开票,虽然只是开票模式的转变,但开票成本更低、填开数据真实,能够即时、准确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用以查询验证和票表比对,企业能够实时核查发票信息真伪,杜绝接收假票风险;消费者登录税务网站,可按照发票号码等信息查验发票真实性,有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还有利于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税收流失和利用虚假发票侵占公私财产。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票管理,国家在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打击假发票长效机制的同时,大力推广网络发票,2013年1月25日税务总局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全国税务机关自行开发或委托软件商开发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应用网络发票实现了发票的领购、开具、缴销、查询、比对。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网络发票应用,税务总局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组织开发了全国统一的网络发票系统,用于实时开具储存发票信息、提供联网查验发票信息功能,并保证网络发票的唯一性和信息安全,不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目前已完成开发,即将在山东上线应用,成功后将在全国推广,让网络发票惠及更多的纳税人和消费者。
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在纳税人中掀起了一场发票使用变革。厦门欣艺网文化传播公司财务人员蔡家寸表示:“用上网络发票,用智能手机都能适时开票,发票信息清清楚楚,省去了人工统计的麻烦!”安徽省淮南市四海汇银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戚慧感慨:只需将货物名称、型号、价格一一输入,一张发票便开具出来了!网络发票同时为强化税务管理、提高办税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厦门市国税局征管科技处干部骆薇说:“以往纳税人领用发票需要‘领新验旧’,每本发票‘验旧’需要两三分钟,现在从系统直接调取数据,几秒钟就完成了验旧工作!”
随着网络发票推广应用,以无纸化为特征的电子发票试点步伐也在加快。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发票形态及服务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是储存信息系统的电子记录信息,是全新的无纸化发票形式。电子发票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提升节能减排效益,降低纳税人成本,强化税务发票管理。2012年11月,深圳、重庆、南京、杭州、青岛五个城市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开始试行电子发票,北京、上海、成都在政府支持下同步启动电子发票试点,陆续完成了电子发票应用系统建设,2013年6月份起陆续顺利开出电子发票。到2014年2月中旬,北京市已开出455.74万张电子发票,开票金额15.14亿元。同时,税务总局已与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通知,开展电子发票与会计档案电子化综合试点工作,以上述八个综合试点地区电子发票试点企业为开具单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财保作为电子发票接收、归档保管试点单位,开展电子发票接收、查询比对、会计核算、记账、归档保存等工作,形成完整电子会计档案,接受内外部审核,提高电子发票作为企业有效原始凭证的尝试。
从长远看,电子发票将是发票的未来发展方向。今后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在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做好准备,为全面应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