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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充分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

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充分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解学智 日期:2014-03-11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决定,从2月份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一、充分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春风行动”是总局根据当前形势,结合税务部门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春风行动”是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在税务系统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坚持从战略高度认识、从全局视野着眼、从具体问题入手,推出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落地的“三个三”工作要求,制定了50条具体落实措施,以此为基础梳理制定了2800多项整改措施,形成了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践行群众路线抓手。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之时,总局提出并实施“春风行动”,就是要通过优化制度安排、简化办税流程、拓展服务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审批、办税效率、税收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四风”问题,使“三个三”成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第一批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前后接续、浑然一体,使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税务系统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深深扎根、遍地开花、结出硕果,夯实基层基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春风行动”是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生动实践。转变职能是新一届政府开局要办的第一件大事,与改进作风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归纳起来就是通过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把不该管的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还给基层,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和基层创造力,同时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通过减负提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使纳税人更加高效、快捷地履行纳税义务;通过公开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税收执法,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发生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从而使“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得到牢固树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三)“春风行动”是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并要求构建“六大体系”,其中一项就是建立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强调普遍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理念,有效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显著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充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依法轻松办税,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居于国际先进行列。实施“春风行动”的目的,就是优化纳税服务,便利纳税人办税,提升税务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树立平等信赖合作的税收征纳关系。因此,实施“春风行动”是构建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对推进税务行业成为社会上形象良好、受人尊重、拥有较高满意度的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在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春风行动”的重点任务
  
  “春风行动”是一套便民办税措施的“组合拳”,将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进行。其中有六项重点工作。
  
  (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李克强总理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过去一年,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36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总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去年底提出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今年伊始,将公开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列为“春风行动”的第一项举措,于2月17日正式公开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等行政审批,包括由总局、国税系统,以及既可以由国税局也可以由地税局实施的审批事项。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公开审批清单只是迈出新的一步,后面的路还很长,任务更加艰巨。要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加以评估,继续加大取消和下放的力度,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对国务院和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有关税务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后续管理,总局将适时对取消和下放后的后续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督察。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大力推进网上审批、“阳光审批”。
  
  (二)关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办税效率不高,服务懒散、拖沓,一直都是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春风行动”把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六提速”的要求,基本覆盖了税前、税中、税后各个办税环节。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六提速”的要求,全面优化办税服务。在税前要着力加强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提高税收政策发布的及时性、政策解读的统一性、咨询的确定性。在税中要切实提高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等方面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办税方式。在税后要全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多种投诉渠道,缩短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三)关于推行首问责任制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窗口单位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一次上门即能得到满意服务,避免多次跑、来回找。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能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即时转办、限时办结。后台要提供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前台和后台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衔接顺畅。目前总局正在制定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适用范围、责任部门、办理标准、后台支撑、责任追究等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认真落实。
  
  (四)关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从几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情况看,纳税人对办税负担重的问题反映突出,包括涉税表证单书种类过多、填写复杂、资料重复报送,以及税务机关以评估、稽查和其他名义随意入户检查等。针对这些问题,“春风行动”提出了“三减轻”的要求,即减轻资料报送负担,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减轻税务检查负担。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各地要按照“三减轻”的要求,抓紧对各种资料报送、表证单书、检查评估等进行一次“大清理”,真正摸清底数。按照既方便纳税人又利于税收管理的原则,逐项进行分析评估,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从信息系统中抽取的不要再麻烦纳税人,能信息共享的不要再重复进行,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五)关于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内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举措。2003年总局下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但是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社会知名度小、认可度低,没有很好地融合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评定范围不够明确,评定指标不尽合理;评定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应用,激励和惩戒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等。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总局提出大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并将其列入“春风行动”之中。下一步,总局将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依法诚信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同时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在税务网站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税收信用体系的影响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逃骗税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关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税务部门是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税务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十分重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要实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清权、确权、晒权活动,全面清理、逐项确认、分步明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逐步完善裁量权行使程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执法督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实施“春风行动”、开展各项工作的时候,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要认真总结提炼,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更为重要的是,要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科学审视、不断优化税收制度安排、征管业务流程、办税服务方式,努力形成便民办税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必须依靠科技手段。落实“春风行动”各项措施,都离不开信息技术手段。面对数量众多的纳税人涉税诉求多元化、个性化日渐明显的趋势,必须发挥科技创新的突破作用和聚变效应,依托信息技术手段,着力建设电子税务局,打造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创新和拓展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使纳税人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规定,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税,更加全面有效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丰富服务措施。“春风行动”不限于上述六项重点任务,不仅总局要继续推出一系列便民办税措施,而且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完善,推出更多更好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统领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措施的系统工程,发挥综合效应,营造更大声势,从而使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从整体上有一个大提高。
  
  三、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开展“春风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总局已经成立了“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税务机关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以足够精力亲力亲为,把“春风行动”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细化行动方案。总局各相关司局要按时间节点要求,逐项出台各项任务具体措施,并注意为信息系统修改和基层业务准备预留时间。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细化方案,并把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三)强化协调配合。“春风行动”是全系统大规模统一行动,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指导督查,及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下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纳税服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国税、地税之间要加强沟通,能联合实施的要联合实施,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四)注重宣传交流。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展示税务部门便利税户、服务群众的有效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总局将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强化督促检查。“春风行动”中有些措施我们已经实施很长时间了,但成效不显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督促检查不够、落实不到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抓落实一个关键环节,把“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绩效考核。要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明察暗访,依法依规处理有关责任人,公开通报曝光。
  
  “春风”既是春之伊始的时节之风,也是服务税户的暖心之风。我们要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更高地举起服务税户的旗帜,更好地谱写便民办税的新章,为开展好税务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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