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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扩大试点 小企业税率下降40%

结构性减税扩大试点 小企业税率下降40%



2012-10-22 15:27:00 | 来源:金融界

    据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10月18日举行的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营改增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一环,对所涉行业企业的减税效应非常明显。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效应更加显著,其税率由原来的5%降为3%,下降的幅度达到了40%。
    从企业的构成来看,营改增所涉两大行业之一的服务业也正是小微企业的密集地。上海财政部门的数据显示,13.5万户试点企业中,一般纳税人4.5万户,占33.5%;小规模纳税人9万户,占66.5%。由此可以看出,“营改增”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明显是政策利好。
    按照部署,从今年8月1日开始至年底前,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在座谈会上,上海、北京、广东省政府的负责人向李克强汇报了营改增试点开展和准备的情况。其中,上海实施营改增十个月以来,共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批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提升了竞争力。
    李克强要求,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通过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基本消除这方面重复征税并实现公平税负,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这达到了简化和规范税制的要求,体现了税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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