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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江苏省南京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15日   【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317个流程图让权力运行更规范
  ——南京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日前,南京市国税局在一次专业化税收审核中,一份某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材料,引起了审核人员注意。虽然企业所在区国税局已同意了企业的税前扣除申请,“但鉴于审批过程存在两方面问题,我们叫停了审批,要求重新审核并纠正问题。”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人说。
  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资料和部分需备案的税收优惠项目,开展专家小组专业化审核工作,在市国税局尚属首次。“此举旨在落实全系统廉政风险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增加重大税收执法事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位负责人介绍,审核中,每户企业资料都由三人进行独立审核并各自发表意见,每个人的审核意见都将作为审批资料附件予以存档保管。
  2009年10月,南京市国税局正式启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构建科学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税收执法、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和权力正确行使。
  梳理岗位和职责流程是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局机关层面,共梳理确定工作岗位162个,工作事项442个,与此相对应,建立和完善工作规程230项。
  同时,按照操作规程,画出了317个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将权力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操作标准、监督制约环节、风险提示等内容,以图表的形式表达出来;编制“内部岗责手册”,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做到“岗位与人员相对应,规程与流程相匹配”。
  在442个事项中,又梳理出重点权力事项181个。按照违规危害性、工作重要性、公众关注度、自由裁量权、违规频率等五个标准,划分为由局党组监控的高风险事项50个,由处室监控的中等风险事项62个,由处室和税务干部共同监控的低风险事项69个。
  对各个工作事项的所有工作节点,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按重要性、可能造成的处理或处分,划分为重要风险、次要风险、一般风险3个风险等级。
  如“干部违纪案件查处”属于A级风险工作事项,在该事项工作流程中,案件实地调查、市局党组审议,并作出处理决定属于“一级风险节点”,将立案报告呈报监察室领导和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对案件进行初审属于“二级风险节点”,起草调查报告、立卷归档等属于“三级风险节点”。市国税局纪检组长杨洁举例说。
  “不会还没查完,有什么大问题吧?”不久前,南京某股份公司李姓会计收到国税部门送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当看到“补征税款5.9万元”时,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之前接受检查的时候,是说要补税100多万。”她对记者解释。
  原来,南京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在审理区局查处的南京某股份公司少缴税款案件时发现,区局根据有关规定,认定该公司购进固定资产取得进项税发票抵扣税金违反税收政策规定、应补征114.7万元税款证据不足。根据内控机制的要求,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补证通知。经区局补证后,有证据证明企业部分违法事实成立,其它违法事实仍然证据不充分。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最终作出对该公司补征5.9万元税款决定。
  截至目前,国税系统基层各单位也按照市局要求分别建立了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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