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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税收杠杆支持小排量车发展

运用税收杠杆支持小排量车发展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3日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连续几年均在两会时关注小排量汽车发展的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今年继续对小排量汽车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
  昨日,她在接受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记者采访时透露,在今年的两会议案中,对于小排量汽车如何更好发展提出了更为详细的建议,比如相关部门应该制订统一的小排量汽车标准。
  “尽管政府已经在去年年初对小排量汽车规定有所描述,规定‘燃油经济性高于国家第二阶段限值10%,排放满足国Ⅲ标准,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三厢车长不大于4.2米’,但目前看来,标准尚不明晰。建议将1.5L以下定为小排量级。”王凤英称。
  为此,她建议从各项税收方面切实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其中消费税应进一步体现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并改为消费环节征收。按照目前国家规定,消费税是在制造生产环节向企业征收,王凤英认为,这种征收方式对于制造环节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对市场需求影响不大。
  她建议,消费税应该由目前按排量不同逐级递增的征收原则,改为排量在1.5L以下免征消费税,3.0L-4.0L消费税由25%提高到30%,5.0L排量以上的乘用车由4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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