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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税务服务”比叫“涉税服务”好

叫“税务服务”比叫“涉税服务”好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注册税务师及其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这对注税行业拓展业务范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然而,笔者认为,从更好地推动注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应该改称为“税务鉴证和税务服务”。

  注册税务师资质从其本质上来说,就是从事与税务活动相关的各类鉴证和服务,这也是注册税务师资质区别于其他行业资质的根本所在。简单地说,利用注册税务师的资质进行工作,只能在税务这个特定的业务领域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鉴证和税务服务是法定要求,是其根本任务,因而用“涉税”概念,有失偏颇。

  如果使用“涉税”一词,从字面上理解,人们通常会认为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是一种“兼顾职业”,是注册税务师从事其他业务时可能“涉及”的税务业务。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税务鉴证和税务服务正是注册税务师的“主业”。一方面,《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出台的相关政策都明确规定,企业很多税务事项所涉及的鉴证报告均须由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出具;另一方面,实践中注册税务师无论参加资质考试,还是进行执业,考试内容和执业范围都没有离开过税务鉴证和税务服务。也就是说,向社会提供税务鉴证和税务服务业务是注册税务师及其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绝非涉及的“兼职业务”。

  使用“涉税”概念,不利于注册税务师开展业务。“涉税”与“税务”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前者显得非常抽象和模糊,而后者则既简单又明了,易于被人们理解和接受。有业内人士也反映,他们在向客户介绍业务说到“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时,多数人都听得似懂非懂,颇费周折。为了说明白情况,从业人员都直截了当地告诉客户:你如果在税务或税收方面遇到难题,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服务。

  也许有人说,近年来税务机关一直在强调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大力提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务服务。那么,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服务与税务机关的税务服务有什么区别呢?笔者以为,二者无论在服务性质上,还是在服务方式和服务类别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注册税务师的税务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个性化服务,是整个税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政府税务服务的补充和完善。比如,企业税务软件开发、企业内部税务审计、税务培训、税务管理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完全没有必要把注册税务师的服务区别界定为“涉税服务”。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9.11.09   曾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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