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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千余企业 一年自主创新税收优惠34亿元 政策优惠

江苏千余企业 一年自主创新税收优惠34亿元 政策优惠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省国税局刚刚出炉的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度我省企业享受自主创新税收优惠金额达34亿元,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直接减免税额达26亿元,研发费用税前50%加计扣除政策减负8亿元。

    据介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发生100元研发费用就可以按150元在税前扣除。为更好地落实好此项优惠政策,促进省内自主创新,我省国税、科技部门联手,取消了过去企业必须到县级以上科技部门立项、备案、批准等前置条件,改为企业自行备案享受、专家评审。

责任编辑:露露





时间:2009-11-05 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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