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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4-4-23 15:18

开展“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的通知

[size=4] 关于组织全省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开展“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的通知
                     苏组通〔2014〕8号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各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以“党组织挂红色标牌、党员挂红色标识,党组织亮承诺、党员亮业绩,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落实到“末梢神经”,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主要内容
1、[b]开展“双挂”行动,推动党组织挂红色标牌、党员挂红色标识[/b]。重点推动党组织单独建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color=DarkRed][b]在单位名称标牌的相邻位置悬挂党组织标牌,标牌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格式。采取党员统一佩戴党徽、在工作岗位醒目位置放置党员身份标识等方式,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每名党员佩挂红色标识[/b][/color]。这项工作要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要结合开展“双挂”行动,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特别是要扎实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单独组建率,力争在2014年9月底前,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100%单独建立党组织。按照小型、业余、分散的原则,运用流动党课、网上党校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深入职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总支以上建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至少主持召开1次专题座谈会。

2、实施“双亮”计划,推动党组织亮承诺、党员亮业绩。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b]党组织对工作目标、计划、内容、项目等作出书面承诺,党员对工作成果、方法、经验、启示等进行书面总结[/b],通过公告栏、网站、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渠道,适时向职工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价。
要结合实施“双亮”计划,进一步明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党组织把工作重心转到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上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织班子要做到成员之间相互谈、主动与职工群众个别谈、无条件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约谈,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化解矛盾、增进团结。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组织要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全体职工群众通报情况。

3、组织“双服务”竞赛,推动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b]开展服务竞赛,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选择1个学习标杆,全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科学制定具体的赶超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b]。
要结合组织“双服务”竞赛,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人才队伍建设,[b]深入实施“党员职工成才计划”,开展“党员职工示范岗位”创建活动[/b],在全省培育一批“党员职工示范培训基地”。[b]把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帮助职工群众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双服务”竞赛的重要内容,注重帮助解决薪酬待遇、劳务合同、企务公开、文化建设等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党组织学习培训、党员管理、党群共建、目标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制度。[/b]

三、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会同统战、工商、民政等部门,协调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
2、实施分类指导。从不同地区、行业、规模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出发,分类提出活动要求和推进举措,做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在抓好总支以上建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的同时,着力推动中小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好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督导组加强沟通协调,把各地开展“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情况列为督导内容,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现场走访查看、职工群众座谈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注重过程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4、强化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引导、典型带动,通过新闻媒体、活动网站、工作简报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办法,积极选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先进典型,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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